Wednesday, April 08, 2015

The End







親愛的鬆鼠


我在FB沒頭沒尾地給你寫的信箋,我想你並不打算回,
你姊說依她對你的理解,你大概早就刪掉那些我們曾經有的照片與回憶。

今天是4/8,我們分手整整一年半,目前的進度是,我搬回新竹正好一年,
但不敢去跟你去過的地方,每次回診都擔心會遇到妳,
在照片還好好地留在電腦裡時偶爾敢看,至於你曾為我與我曾為你寫的信,
一直到今天我才開始看,一天看一封,就很辛苦了。


我沒有辦法停止想念你與愛你,這不是你的錯,一切都是自己願意。
但有些事,我想跟你說清楚,畢竟過了一年半,
我也冷的靜的,熱列地反覆思索過,其實當年我並不是想強迫擬出櫃,
我只是很心疼不願意你過雙重的人生,就像一直到現在,
只要聽到救護車的聲音,我還是會下意識的環顧我周遭,
因為當年我總是會為你摀住耳朵。


其實我半點都沒有(真的嗎?)奢望你心裡還有一個我的位置,
我也知道你的個性,必然早已經move on,
像當年那個不滿18歲自己跑去補習班,堅毅地說出"我要重考"的少女。
你答應過,永遠不會忘的29送紫色絲絨生日夜晚,你也早就忘了。
我這麼說並不是要給你定罪,也不是要給自己墊甚麼深情的形象,
只是你已經走遠了,就只是這樣而已。


那麼,既然如此,如今你寫這封信有甚麼意義? 也許你看到這裡會這麼想。


答案是,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因為失去與你的所有照片而覺得痛徹心扉,
我不是應該要恨你的嗎? 你不也希望我早點忘了你或恨你罷,我沒有答案。


以前我常常覺得,會感激把自己甩了的人很瞎,很蠢,很假情假意,
可是我現在竟然也想跟你說謝謝,
謝謝你曾經讓我以為我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謝謝你讓我以為我們可以白頭偕老,
謝謝你讓我看見我甘孟凡可以如此愛一個人。


不理會我並不會使我好得快一些,這是我自己的時間表還沒有到,如此而已,
我只是還盼望,為我的生命,留一點記憶,因此,
如果可以,反正有些東西丟掉就是丟掉了,請你,請你,寄給我。
它們對我來說,不是垃圾。


祝福你的人生,希望你永遠不感受心痛,
我的地址是xxxxxx。

如果,這封信可以一直這樣寫下去,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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