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9, 2006

龍小姐,您誤解憲政民主了

龍小姐,您誤解憲政民主了

江宜樺



自從施明德先生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台灣社會再度呈現倒扁/挺扁的對峙與抗衡。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主張陳水扁總統下台的聲音中,有人以「人民運動偏離憲政制度」為由,表明不支持捐款或示威;而倡言總統不必下台的聲音中,也不乏批評第一家庭所做所為已重創憲政民主精神者。那麼,陳總統的做為是否已達「理應下台」的憲政標準?百萬人民靜坐倒扁是否仍屬憲政民主體制內的公民實踐?



要清楚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理解憲政民主的意義。憲政主義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政府的權力必須受到節制」。此一觀念是西方近代自由主義的基石,孕育了當代憲政民主所有重要的制度設計,包括言論自由及集會結社權利的確保、統治權威必須建立在人民的同意、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制衡、以及法律主治原則等等。



正因為憲政理念乃是民主的根基,所以不僅內閣制/總統制的討論屬於憲政問題,連同性戀者有無婚姻權、賦稅制度能否交付公民投票、國家領袖能否下令監聽反對者的電話通訊等,也都是憲政民主必須應對的挑戰。如果一個民主國家能妥善回應現實憲政難題的挑戰,就能增益其民主深度;反之,則會變成負面教材,減損其既有的民主文化資產。



關於陳總統應否去職的憲政問題,早在親綠學者的七一五聲明中就有清楚的說明。「總統」這個職位預設一定程度的人民信任與道德威信,當陳總統因本人及其親信涉及種種弊案,而顯然無法繼續有效領導國家時,他應該主動辭職下台,以建立台灣民主發展所需之範例。此一訴求既非針對陳水扁個人而發,更非泛藍勢力三一九心頭遺恨的延續。然而,陳總統及民進黨領導階層卻刻意迴避此一挑戰,以「弊案尚未及身」、「道德訴求是封建思惟」、「辭職不能解決問題」等似是而非的託辭企圖卸責。就其反覆強調「一切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而將責任政治限縮至總統究竟有無「直接」收受禮券的文字遊戲上,可以說是對憲政民主原則的徹底曲解。這種做法,跟戒嚴時代國民黨政權的「濫權」本質並無二致。



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興起後,陳水扁統治國家的正當性益形減弱。然而,由於國人普遍認為陳總統絕對不會放棄權位,並擔心政治激盪所可能帶來的社會不安,於是轉而質疑靜坐抗議是否有利於台灣民主發展。龍應台小姐的文章是此中意見之代表,她認為程序合法、謹守規範的群眾運動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是慷慨激昂、衝破體制的大規模群眾運動則不宜發起。龍小姐的憂慮與審慎自有道理,可是她將民主的能動性解釋為四年一次的定期改選,並將大規模靜坐抗議說成是「在民主體制裡沒有一席之地」的人民革命,實在是對憲政民主的誤解。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的確,施明德先生那句「不是你倒下,就是我倒下」的狠話聽來十分令人不安。但是除非奇蹟出現,「倒下」的應該是因長期露宿街頭而體力透支的施明德。群眾運動鮮少成事,尤其在台灣這種日益功利化的社會尤難成事。如果我們連這種符合憲政民主精神的群眾運動,都還要像內政部那樣以曲解法治的歪理來加以恫嚇,或是像龍小姐這樣以誤解民主的說法來加以勸阻,那就真不知道我們想要培養、想要建立的是怎樣的民主政治文化了。施明德曾說這場運動可能是他的「黃昏之戰」,然而筆者擔心的,並不是倒扁運動會不會成為施明德個人的黃昏之戰,而是它會不會也是台灣民主的黃昏之戰。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Tuesday, August 01, 2006

<在自己的樹下> 黃錦樹

在自己的樹下

◎黃錦樹





四月是最殘酷的月份,從死去的土地裡培育出丁香,把記憶和欲望混合在一起,用春雨攪動遲緩的根蒂--艾略特(T.S.Eliot),〈荒原〉



我的朋友已經燒成灰了,塵歸塵,土歸土。



在這春夏之際,今年的四月比往年多雨。就像此刻,雨在外頭下著,時大時小,鐵皮屋頂不歇的細細碎碎。大概是接受到訊號,屋前屋後去年前年栽種的曼陀羅這幾天都盛開了。三棵重點培育的粉紅曼陀羅植株還小,每棵或三四朵、五六朵;但白色的就壯觀多了,小棵的(人高,三四個分枝)一棵二、三十朵,中的超過五十朵,最大的兩棵可能超出兩百朵,潔白長逾指掌的大喇叭沿枝梢溢出,沾了雨水令枝枒沉沉下墜,春華滿枝如累累碩果。繁花盛開,如少女的婚紗。花並非一日開謝,每朵花都有幾天的壽命。入夜綻放,白日收歛,有時會把遲歸的蜜蜂困在裡頭。但它似乎是蝸牛最愛的食物,從芽、葉到花、莖,全不放過。一下雨,到處都是非洲大蝸牛,昨天一棵苦心栽培的粉紅曼陀羅莖被狠狠啃了個大洞,木質部都裸露了。因此我屠殺了數十隻活得太久的,大,多肉且殼厚。泰半吃飽了躲在牆縫裡拉屎,石疊的牆,正是蝸牛最好的藏身處。有的還邊啃食花瓣邊交配,同時排出一圈圈草綠色的蝸牛屎。



也順道為被遮蔽至奄奄一息的幾棵台灣百合移了個有陽光的位子,明年春天應會健康的花枝,養個幾年,也應有一定的規模。



那天北上參加朋友的告別式,靈堂擺滿香水百合,同事朋友舊同學送的花籃也多是素白清麗的香水百合(綴以白菊黃菊),一樣是繁花盛開。陰天,淡淡的哀傷,白色的「痛失英才」輓聯,亡者的遺照精神奕奕,微有笑意。原以為是大學時代的舊照,家屬說是近照,容貌竟然沒什麼改變。沒有絲毫歲月的風霜。儀式簡單而肅穆,多係他昔日工作的同事,依序行禮如儀,上香,獻花、獻果、行三鞠躬禮。家屬答謝。禮成奏樂。




大學時代的老同學來了十多位,大多畢業以後就沒再聯繫,有的見了面好半天想不起名字。大部分都老了好多,中年的倦容刻在臉上,不復往昔有青春的光彩。公祭結束起殯前,朋友的母親含淚向訪客一一握手致意,說她不能送他,要先走了。依華人禮俗,白髮人送黑髮人,只能點到為止。在靈車駛往火葬場後,我也離開了。骨灰將安放於三芝榕園。



我們早一天閤家(夫妻倆偕兩個孩子)北上,為的是到他家去向他年邁的父母致個意。妻惦著昔年他母親的那一餐豐盛的招待,在我們經濟拮据的大學時代。幸虧是個晴天。很少閤家出門,帶著孩子總嫌麻煩,因此小孩很興奮,郊遊的心情。反覆叮囑到了人家家裡不能一副很開心的樣子,更不能吵鬧。



好燥熱的午後,坐計程車到三重,依地址找到他家巷口,在一家賣水晶的店裡頗耽擱了一陣子,讓小孩挑些石頭,有個寄託。十六、七年來未曾踏步,隔著街仔細瞻望,他家所在的社區老舊破落如貧民窟,令人怵目驚心。




順利找到他家,門沒鎖,陳伯父來迎,容貌沒多大改變,有點白髮,有點駝背。我們先到後頭向陳伯母問好,伊染了一頭褐髮,果然全不記得我們是誰了,包括那年到他家吃飯的事。果然有個弟弟,長得很高很瘦,他說記得有那麼回事,哥哥帶僑生回家吃飯。




對門另一棟公寓,是原來他的住處,十多年前陳伯母買了下來。設了靈堂,焦點是那張含笑的照片。我們洗手,各點了根香。我們網路訂購的花籃已凋萎得很難看,以很醜的字題著愚蠢的「駕鶴西歸」,令人尷尬。公寓格局不大,兩面牆整齊地擺滿了書,靠窗的矮牆是一套套日本漫畫。參觀了他的書房,書堆得更多,但收拾得很整齊。大多是藝術門類和設計類的書,甚至有一大套日文書。若干英文書。大概他的日文有學起來。陳伯父說,「他大概還可以說上幾句。」說他的財產就是那些書,有的一套一、兩萬塊。「人死了好多天還有一包書寄來。」陳伯母補充。



細說這些年來,他的工作種種,他的忙碌。那時我們全沒聯繫了,全然陌生的存在。一回到家電話便馬上追來,沒得休息。半年來食不下嚥,吞兩口就打嗝。那天晚上找不到人,陳伯父不敢睡覺,打了一晚的電話,他的手機有開機沒接。猜想他也許去做體檢,醫院不能接聽手機。甚至打去台大醫院查詢,有個同名字的,但身分資料不符。凌晨就接到警察的通知。



回想那年他當兵,每個週末一家人到台中看他,帶他到車站旁的小旅店好好洗個澡,吃一餐。入伍前夕聚餐上腳不慎被女招待高跟鞋踩著受傷(夫妻倆一說是腳根,一說是腳趾),入伍後運動困難被連長惡意理解為故意自殘以逃避訓練,經常被整。




被罰洗豬圈……一臉心疼,天下父母心。和我們自己與父母間的關係比起來,相差不可以道里計。



陳伯父說他三年前63歲時退休,原以為一切可以交付給他,「養兒防老。沒想到……白髮人送黑髮人。也不為我們想想。(哽咽)」顯然這兩位老人家的晚年毀了。投注了太多的希望和心力,眼見是一場空。餘下的日子,勢必得咀嚼兒子壯年自殺留下的傷痛和陰影,再也無法挽回無法補償。為了一個不愛他的人,傷了世間最愛他的兩個人。如果說儒家的古訓「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到了現代已不合時宜的話,是否可以更改為「父母在,不自殺」的訓令呢?再撐個五年八年,盡了人子之責再說。如果還是過不去,再結束也不遲,以免帶走得太多。雖然人遲早總要死的,但好歹可以做點損害管理。




於是後來我向那些容易鬧自殺的學生建議,如果生命的此刻有什麼重大的傷痛過不去或陷入困境,「調動未來以拯救現在」。讓個體的自我同一性暫時解離。告訴自己,「這一切總會成為過去」,沒什麼大不了的。不要連同「未來的我」也殺掉。如同利用敘事的魔術,把現在變成過去——暫時調動「未來的我」來主持大局,凍結「現在的我」的主權。有用嗎?我想多少會有用,畢竟那樣的時間還是保持流動的,活水總比死水好。況且世事難料,留點餘地給時間自身,一旦機運轉變,說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了。往年我都建議他們學一門藝術,或一門手藝。當生命出問題時,讓大腦暫時不思不想,手腳去忙就好。對我自己來說,這兩個方法都是有用的。沒有人總是過好日子,無憂無愁,或總是有貴人相助。



但總不免覺得遺憾,為什麼竟然那麼多年沒聯繫。「都怪你自己孤僻,不愛跟人聯絡。」妻抱怨說。「應該邀他來南投住住,放鬆一下。」但畢竟都太晚了。借用大江健三郎〈沒有無法挽回的事〉裡談到自殺的亡友的心情,「在他活著的時候,如果能來和我談談要自殺的心情,讓我理解的話,我想自己應該會盡全力阻止他的……」但這其實是廢話。能說出來就不是真的想死,只是有想死的並不十分堅定的念頭。一旦決心付諸行動,「談談」往往在他個體生命時間終結之後,以遺書的方式。雖然遺書體往往用現在進行式,「當你們看到這封信時我已經……」以活在語言裡的「符號的我」發聲。



況且我們疏遠多年已沒有當年那個交情,事後的任何想法都難免是自欺欺人。活著就還有機會,也許就一直因為彼此都還活在世間,沒有特別去想什麼。也許就因為這樣的想法——有緣還會再見,順其自然吧。但也許自然本身比什麼都殘酷。緣盡矣。



「沒想到第一個會是他。」妻說。一般都是聽說誰誰誰走了,那種沒有交情的,不會有人通知不會收到訃聞,聽到時已事過境遷。因為沒有交情,其實也沒什麼感覺或感想。一如他們活著時,你從來不會想到他們。反過來大概也一樣。陌生的平行線。



去年還是前年,有一陣子突然很想念一位朋友,也是大學同班同學。個性開朗,體節僵硬,做起體操像機器人。我是轉系生,他從外校轉來。畢業那年相約到甫成立的中正大學中文所考試。我們早一天下去,他是當地人,說學校離他家不遠。熱情地說可在他家住一晚,次日一早再騎車過去。那天到嘉義已深夜,他攔了計程車,在山路裡奔行許久,一直到司機不敢再往前走了,放我們在一處有公共電話的地方下車,他打電話叫親人來接。好一陣子折騰到他家,暗暗的,水很冰,他說是他父親以竹筒從山上接來的山泉水。有一個姐夫當警察,他的父親打赤膊,上半身黧黑的肌肉賁張,巨人般壯碩、寡言。好像有一些喧笑聲,朋友笑說聽說家裡來了個老外,很多親戚朋友都想來看呢。




次日一早,他指著對面一座雲霧蒸騰的山,說那是阿里山,「阿里山就在我家對面。」他自豪地說。想看山,拿把椅子坐在門前即可。然後他騎機車載著我,在濃霧裡一路下坡。層層疊疊隆起的山坡地,都是龍眼荔枝園。他一一指著,大部分不是他家的,就是堂表親族的,原來他家是大地主。許多農人早早上工了,他高舉的右手簡直放不下來,因為沿路都是親戚,招呼打不完。



那年我沒考上他考上,後來也不知道他落腳何處。所以我是託情一位離職到中正的舊同事到中正中文系辦去翻出他當年的准考證,查出他老家地址。




寫了封信過去,敘當年赴考借宿事,問候他及家人,歡迎他有空來坐坐。他回了封電郵,附上與妻子小孩的全家福,談到他猶常向學生提起大學時下象棋被我連殺十盤的事。此後不再有回覆。我和妻苦笑。也許我懷念的只是他的舊家,和我現在住的地方類似。依經驗法則,多年未聯絡的朋友突然聯繫泰半不是什麼好事,不是借錢、賣保險,就是直銷。否則各忙各的,誰會突然那麼多愁善感,念舊?確實,稍後不久突然有一位朋友來電,支支吾吾要借錢,五萬元應急。說了個什麼朋友車禍之類莫名其妙的藉口。不算是熟朋友,十多年沒見面了。



此君矮小,自幼父母雙亡,由姑姑帶大。一隻手有多根手指截肢,大概是幼年時發生過什麼不幸的事,常常一臉自卑的模樣。十多年前他還在念師專,是我哥哥出身嘉義的前女友身旁的小跟班,兩人自幼熟識。他似乎也對我妹妹頗感興趣,有意無意地獻殷勤。他畢業後到山上小學教書,多年前最後一次看他到時他正和一位長相頗清秀的女孩交往,後來聽說他結了婚,有了孩子。怎麼會找到我?判斷一定是走投無路了。念著那一點舊情,雖心知有異,還是如所請。但錢一匯過去,就像「潑出去的水」了。還錢的日期一延再延,從「年終獎金一下來馬上還」到接了電話假裝是別人,到不接電話。妻查到他上班的山上小學,他已當上主任,住校,平日值班,負責接電話。但各家銀行都在找他,要錢。朋友同事都借遍了,包括我哥的前女友。從周邊人的說法加上從他口中說的,大概拼湊出一個故事:認為自己賺得不如在銀行上班的妻子多,借貸數百萬玩股票,以為可以大撈一筆,不料被套牢。於是妻子帶走小孩,要求離婚,他每月到處借錢都還不了利息。他說他憂鬱症,幾乎失去了一切。我們幫他算一算,吃住都是學校的,薪水免稅,加上太太的收入,賺得比我多得多。他至少比我小兩歲,原本幸福快樂。但一個錯誤的判斷,人生提早走到盡頭。後來聽說他離職了,再也沒有人有他的消息。是到火車站公園去當流浪漢?還是人間蒸發了?誰也不知道。



哀樂中年大概也只能這樣。此後二、三十年,大概不免有更多的告別式要參加,正常狀況下,先是長輩,依次到同輩。每一個他人的死亡都是一次提醒。人是會死的,不要沒有準備。如果僥倖活得老一點,甚至會面臨「訪舊半為鬼」的悽涼窘境。或不幸活太老,拖著一身病苟延殘喘,飽嘗「久病無孝子」的炎涼,則近乎古人所說的「壽則多辱」了。自我了斷應該也是自主權之一,只是該審慎地運用。




大江健三郎提到他母親告訴他一個日本四國鄉下的信仰:……在這山谷間的每個人,都有一棵「自己的樹」,生長在森林的高處。人的靈魂從這棵「自己的樹」的底部——也就是根處——降落到這山谷間,進入人的身體裡。死的時候只有身體會消失,靈魂則是會回到樹的所在去……。(摘自《孩子為什麼要上學》。)聰明而善良的人創造出來的美好信仰,安慰所有的必死者,是人類還保有大片森林的時代的信仰。



以當今生態破壞之嚴重的程度,樹的數量早已遠不如人,即使它屬實,一棵可以讓靈魂依託的「自己的樹」也嫌奢侈。這是個沒有「自己的樹」可以回歸的時代。假使真有其樹,對原本就是痛苦的靈魂有效嗎?回歸會得到安撫嗎?也令人懷疑。



我們不信鬼神,也不信人死後靈魂還會存在。如果亡友有靈魂,但願他找到一棵強悍一點的「自己的樹」——榕樹其實也不壞,韌性夠,憑著走根,可以把自己延伸為一片森林。




但我和妻早就設想好一個簡樸的方案。哪天死了,就燒成灰,當做肥料撒在自己種的樹下(規畫買一小塊地,小屋前種一兩棵樟樹),立碑不立碑均可,不必墳墓,其他儀式亦皆免除。節省一點,一了百了。




最後複誦亡友遺言引的《舊約‧傳道書》的幾句話(文字略有調整)以為永別:
凡事都有定期:
生有時,死有時;
栽種有時,拔除有時;
哭有時,笑有時;
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
尋找有時,失落有時;
撕裂有時,縫補有時;
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喜愛有時,恨惡有時;
埋葬有時,告別有時。